DZW防爆型閥門電控裝置
3,1電源:常規,三相380V (50Hz)
特殊,三相660V、415V (50Hz、60Hz);
單相220V、IlOV (50Hz、60Hz)
3.2工作環境
3.2.I環境溫度:-20~~-60℃ (特殊訂貨-40~+80℃)
3.2.2相對濕度:≤95%(25℃時)
3.2.3防護類型
3.2.3.1戶外型:用于無易燃、易爆和無腐蝕性介質的場所;
3.2.3.2隔爆型:有dl和dIIBT4兩種,dl適用于煤礦非采掘工作面;dIIBT4用于工廠,適用于環境為IIA、IIB級Tl-T4組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。 (詳見GB3836.1)
3.2.4防護等級:IP55(特殊訂貨IP65、IP67)
3.2.5工作制:短時10分鐘(特殊訂貨30分鐘)
本系列電動裝置可遠距離控制,也可現場操作。廣泛用于電力、冶金、石油、化工、食品、紡織、造紙、制藥、水廠和污水處理等行業。
本產品的性能符合JBlT8528-1997“普通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》的規定;隔爆型的性能符合GB3836.1-2000《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:通用要求)》,GB3836.2-2000《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2部分:隔爆型”d”》及JB/T8529-1997《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)>的規定。
部分回轉電動裝置按防護類型可分為戶外型和隔爆型;
按控制方式又可分為常規型、整體型和整體調節型。
防爆型防護等級為IP68。適用于易燃易爆的場合,安全系數高、操作功能強、性能穩定等。防爆型產品有dI和dIIBT4兩種,dI適用于煤礦非采掘工作面;dIIBT4用于工廠,適用于環境為IIA、IIB級T1~T4組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。
本產品的性能符合JB/T8528-1997<普通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>的規定。防爆型的性能符合GB3836.1-2000<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>及JB/T8529-1997<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>的規定。并經國家防爆電氣產品測試中心檢定,取得了防爆合格證。
整體型電裝是在Q普通型基礎上派生而成,增加了不少電器和電子元件,整體普通型電氣部分主要由多功能模塊MK1 遠程控制模塊MK2 按鈕盒指示燈、開度表、接觸器等組成。多功能模塊MK1又由相位識別器XS、接觸器互鎖保護器HB和直流電源DC三部分組成。遠程模塊MK2由四個固態繼電器和三個撥碼開關組成。整體調節型電氣部分由調節模塊TMK、接觸器等組成。控制線為220V,50Hz(特殊訂貨60Hz);遠程控制為24VDC。
4.1電動機:戶外型采用YDFf型,隔爆型采用YBDFf型閥門異步電動機
4.2減速機構:由一對直齒輪和少齒差行星輪兩級傳動組成。電動機的動力經減速機構傳遞給輸出盤。
4.3力矩控制機構:結構見圖4。當輸出軸上受到一定轉矩后,蝸桿除旋轉外還產生軸向位移,由蝸桿上的齒條帶動齒軸轉動,當輸出力矩增大到整定轉矩時,則緊固在齒軸上的凸輪使微動開關動作,從而切斷電動機電源,電動機停轉,以此實現對電動裝置輸出轉矩的控制,達到保護閥門的目的。
4.4行程控制機構:結構見圖5。凸輪軸與輸出盤同步轉動,當凸輪軸轉至預先設定的行程位置時,緊固在凸輪軸上的凸輪使徽動開關動作,切斷電動機電源,從而實現對電動裝置行程的控制。
4.5開度指示機構:結構見圖5。開度指示盤固定于行程開關上,凸輪軸轉動使指針同時轉動,以指示閥門的開關量,同時,凸輪軸上的開度齒輪通過中間齒輪帶動電位器齒輪,電位器軸轉動,供遠傳開度指示用。
4.6手電動切換:全自動切換,需手動時直接轉動手輪即可操作電動裝置;需電動時直接電動操作,沒有切換手柄的操作。
注意:電劫運行時請勿轉動手輪1
4.7機械限位:參見圖1,當行程控制機構不起作用時,用于保護閥門不至超行程而引發事故卸、調試時不可損傷密封面、密封件和防爆型電裝的防爆面,并應在隔爆面上涂防銹油,電氣罩蓋應蓋嚴緊固,以防雨水或潮氣進入;
本裝置可可垂直,水平安裝,但電機不可向下,應便于接線,調試和手動操作。同一只微動開關的常開和常閉觸點上不允許施加不同的電源。安裝與閥門連接的牙嵌軸向間隙不小于1-2mm。通電前檢查接地是否可靠。